工傷索償:超過24個月,仲有機會攞賠償?
工傷意外對打工仔嚟講絕對係唔想發生嘅事,但萬一不幸發生,及時索償就非常重要。好多打工仔可能唔清楚,工傷過咗24個月先索償會點?有冇得補救?呢篇指南會詳細解釋相關嘅香港法律框架,幫你了解自身權益。
香港工傷索償嘅法律框架
香港嘅工傷索償主要受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282章)規管。呢條條例旨在保障因工受傷或患上職業病嘅僱員,確保佢哋可以獲得合理嘅補償。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嘅核心內容
- 僱主嘅責任: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購買工傷保險,並喺僱員因工受傷後,向勞工處呈報。
- 僱員嘅權益:僱員有權獲得醫療費用、病假錢、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嘅補償等。
- 索償時限:根據條例,僱員必須喺意外發生後嘅指定時間內提出索償,否則可能會喪失索償權利。
工傷過咗24個月先索償會點?有冇得補救?
一般情況下,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16條,僱員喺意外發生後24個月內需要向僱主或勞工處遞交索償申請。如果超過咗呢個時限,原則上就唔可以再提出索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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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傷過咗24個月先索償會點?有冇得補救?
但係,法律並非絕對死板。喺特殊情況下,如果僱員能夠提出合理嘅解釋,證明延遲索償嘅原因,勞工處處長或法庭可能會酌情處理,允許僱員喺超過24個月後仍然可以提出索償。
可以考慮嘅特殊情況
- 傷勢延遲浮現:有啲工傷可能初期症狀唔明顯,但過咗一段時間後先發現問題嚴重。
- 醫療診斷延遲:有啲職業病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先可以確診,導致索償延遲。
- 資訊不足:僱員可能因為唔熟悉法律程序,或者受到僱主誤導,而延遲索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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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精神或身體狀況:僱員可能因為精神或身體狀況唔佳,而無法及時處理索償事宜。
補救方法
如果工傷過咗24個月先索償,可以嘗試以下補救方法:
- 尋求法律意見:諮詢律師,評估個案嘅可行性,並了解相關法律程序。
- 收集證據:盡可能收集所有相關證據,包括醫療報告、病假紙、意外紀錄、證人證詞等,證明工傷嘅存在同嚴重性,以及延遲索償嘅合理原因。
- 向勞工處處長申請:向勞工處處長提交書面申請,詳細解釋延遲索償嘅原因,並提供相關證據。勞工處處長會根據個案嘅具體情況,決定是否批准申請。
- 向法庭申請:如果勞工處處長拒絕申請,可以考慮向法庭提出上訴,請求法庭批准索償。
索償程序指導
即使過咗24個月,如果成功獲得勞工處處長或法庭嘅批准,仍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工傷索償:
- 填寫工傷意外通知書:填妥表格2(意外)或表格2B(非意外),並喺指定時間內提交俾勞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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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接受醫療檢查:接受註冊醫生嘅檢查同治療,並保留所有醫療報告同收據。
- 評估傷勢:勞工處會安排僱員接受職業醫學評估,以確定傷勢嘅嚴重程度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嘅百分比。
- 計算賠償金額: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嘅規定,計算賠償金額,包括醫療費用、病假錢、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嘅補償等。
- 與僱主或保險公司協商:與僱主或保險公司協商賠償金額同支付方式。
- 申請法律援助:如果協商唔成功,可以考慮申請法律援助,並向法庭提出訴訟。
權威網站完整URL引用
- 香港勞工處:
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 - 香港司法機構:
https://www.judiciary.gov.hk/
表格:工傷索償程序注意事項
程序 | 時限 | 注意事項 |
---|---|---|
呈報工傷意外 | 盡快,最好喺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 | 確保僱主知悉並記錄在案 |
提交索償申請 | 24個月內(或獲得批准後) | 準備齊全嘅證據,並尋求法律意見 |
接受醫療檢查 | 按照勞工處嘅指示 | 配合醫生嘅檢查同治療 |
與僱主或保險公司協商 | 盡力達成協議 | 保留所有溝通記錄 |
申請法律援助 | 如果協商唔成功 | 評估個案嘅可行性,並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