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次工傷僱主唔賠點算?香港勞工法例追討攻略
當僱員不幸遭遇二次工傷,而僱主拒絕賠償時,的確會感到徬徨無助。喺香港,僱員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投訴及追討,保障自身權益。呢篇指南將會詳細解釋相關嘅法律框架、程序,以及提供實用嘅建議,幫你了解「二次工傷僱主唔賠,可以點樣投訴追討?」嘅方法。
香港法律框架及核心法規
香港嘅工傷賠償主要依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282章)。呢條法例旨在保障所有喺香港受僱嘅人士,喺因工受傷或患病時,可以獲得合理嘅賠償。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嘅重要條款
- 第5條:僱主有責任為所有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,以承擔僱員因工受傷嘅賠償責任。
- 第9條及第10條:列明僱員可以獲得嘅補償項目,包括醫療費用、病假錢、永久傷殘賠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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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16條:如果僱主未能履行賠償責任,僱員可以向勞工處提出申索。
咩係「二次工傷」?
「二次工傷」指嘅係僱員喺已經受傷嘅情況下,因為同一工作原因再次受傷,或者因為之前嘅工傷而導致其他部位受傷。例如,一個工人因為第一次工傷導致腳部受傷,康復後重返工作崗位,但因為腳部未完全康復,再次喺工作時跌倒,導致手部受傷,咁就屬於二次工傷。
二次工傷僱主唔賠,可以點樣投訴追討?
如果僱主拒絕賠償二次工傷,僱員可以採取以下步驟:
1. 向勞工處求助
首先,僱員應該儘快向勞工處嘅僱員補償科求助。勞工處會提供免費嘅諮詢服務,並協助僱員了解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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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提出工傷申索
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僱員需要在意外發生後嘅指定時間內(通常係24個月)向勞工處提交工傷申索。申索需要填寫指定嘅表格,並提供相關嘅醫療證明文件。
3. 尋求法律意見
如果勞工處嘅調解未能解決問題,或者僱主仍然拒絕賠償,僱員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意見。律師可以評估案件嘅可行性,並協助僱員準備法律文件,向法院提出訴訟。
4. 向區域法院提出申索
如果僱員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,需要準備以下文件:
- 申索書
- 醫療報告
- 工資證明
- 其他相關證據
區域法院會根據案件嘅具體情況,判斷僱主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,並決定賠償金額。
索償程序、時限、注意事項
程序 | 描述 | 時限 | 注意事項 |
---|---|---|---|
向勞工處求助 | 尋求勞工處嘅諮詢服務,了解自身權益。 | 儘快 | 勞工處提供免費服務,但唔具備強制執行力。 |
提出工傷申索 | 向勞工處提交工傷申索表格,並提供相關嘅醫療證明文件。 | 意外發生後24個月內 | 確保填寫嘅資料準確無誤,並保留所有文件嘅副本。 |
尋求法律意見 | 諮詢律師,評估案件嘅可行性,並準備法律文件。 | 儘快 | 律師可以提供專業嘅法律意見,並協助你制定最佳嘅訴訟策略。 |
向區域法院提出申索 | 如果調解失敗,可以向區域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僱主賠償。 | 根據《時效條例》,通常係意外發生後3年內 | 訴訟過程可能比較漫長,需要耐心等待。 |